一、“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一)党员大会
1、时间要求: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2、参加对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3、主要任务:(1)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3)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4、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选定议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2)召开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党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进行表决,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3)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情况、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
(二)支委会会议
1、时间要求: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参加对象:由支部书记主持,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3、主要任务:(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决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4、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确定议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支部委员。
(2)召开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决议事项明确分工。
(3)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情况、议题、委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通过的决议等。
(三)党小组会议
1、时间要求:一般每月召开1次。
2、参加对象:由党小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3、主要任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党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6)推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4、基本程序:
⑴会前准备: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延主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小组的党员。
⑵召开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议题和出、缺席人员;围绕主题开展学习讨论;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⑶做好会议记录,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根据党支部年度计划定期举行。
2、参加对象: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会负贡,全体党员、发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工作要求: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1、时间要求: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
2、参加对象:支部全体党员,平均参与率不低于80%。
3、基本要求: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三、组织生活会
1、时间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参加对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3、基本程序:(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3)对照党章党规,查找突出问题;(4)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列出支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党员整改承诺;(6)做好会议记录。
四、民主评议党员
1、时间要求:一般每年开展1次,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2、参加对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3、基本程序:(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4)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自评和互评,民主评议党员;(5)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6)做好情况记录。
五、谈心谈话制度
1、时间要求: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经常性开展。
2、谈话对象: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3、谈心谈话内容:(1)日常交心谈话。主要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2)提醒帮助谈话。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或有不良反映时,及时谈话了解、强调纪律、提醒帮助。(3)评议反馈谈话。反馈民主评议情况和意见建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4)批评诫勉谈话。对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4、谈心谈话形式:(1)组织约谈。党组织定期不定期约谈党员。(2)个别谈话。支部书记与委员、党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等谈话。(3)个人要求谈话。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谈话请求。
六、请示汇报制度
党支部至少每年一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全面工作,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支委会(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内容:党员本人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员本人重大事项。现其他党员的好人好事或在思想、工作和学习中需要提醒的事项。
形式: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
2、支委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内容:履行职责、支部建设和其他重要事项。
形式:支部书记口头述职或书面报告。
3、党支部(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内容:根据《党章》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事项,如年度工作、发展党员预审报告、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情况。
形式: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全面报告或专题报告等。
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党支部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