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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硕.九龙湾杯”第三届浙江省企业(企业家)武术大赛规程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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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浙江省体育产业联合会

浙江省武术协会


二、支持单位:

金华市体育局

金华市武术协会

杭州小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永康市体育发展局

永康市武术协会


四、冠名单位:永康市天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参赛单位:全国各企业单位、个人均可参赛。

    时间:2018年11月10日,地点:浙江省永康市


六、竞赛项目:

武术各类《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技术及各拳种、各类器械的竞技(规定和自选)、传统单练、双人、对练、集体项目(详见附件1: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

(二)每位选手参赛项目数量不限。

(三)A组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五)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

(六)个人全能:凡个人单练项目达3项者(须含拳术、器械单练),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不包括对练和集体项目)。

(七)总团体: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参赛人数达10人(含)以上,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也可委托大赛组委会办理。

(九)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附件2)。《责任声明书》每人1份,由参赛选手签名,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二)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企业家组

B组:18岁至39岁(197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C组:40岁至59岁(1959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

D组:60岁(含60岁)以上(1959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三)各项比赛的时间规定:

1.太极拳单练、双人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器械单练套路不得超过3分钟。凡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删减原则如下:

(1)凡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24式简化太极拳和32式、42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练至限定时间前1分钟时听裁判长哨音,即可准备收势。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

(2)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特点的原则下,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

(3)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后,允许运动员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势,不扣分。

(4)《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单练须练整套,不受时间限制。

2.木兰新拳系列套路完成时间参照太极拳执行。

3.其它拳种的传统、自选单练项目、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太极拳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4.健身气功类项目(包括个人单项、集体项目)不得超过4分钟。凡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

5.集体项目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完成时间与广播操音乐时间同步(使用规定的武术健身操音乐,自备音乐)。

6.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

(四)双人、对练年龄组以参赛选手年龄大的确认组别。

(五)个人全能、总团体计分办法与同分处理。

1.个人全能计分办法:

(1)全能成绩计算方法:个人以3个单练项目(必须包含拳术和器械)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 再同时,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时,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拳术单练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参赛全部项目中(包括3项以外的单项参赛项目)获第1名多者列前; 再同时,以获第2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数(含全部参赛项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

2.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1)总团体成绩计算方法:以代表队中10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者为总团体亚军,余类推。

(2)总团体成绩如遇同分时,则取计算团体分的10人中单项获第一名项目数量多者为冠军;再同时,以获第二名多者为准,余类推。再同时,则以各代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

(六)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七)配乐

1.集体项目、团体综艺表演项目必须伴奏无伴唱的纯音乐,如不合要求,扣0.1分。

2.单练、双人、对练(对抗)项目一律不准配乐。

3.比赛音乐一律使用U盘录制(单独一首曲目),乐曲必须按序录制,比赛时各队必须派1人到播放音乐处负责指挥播放。

(八)参赛运动员服装、器械自备。参赛运动员服装、器械自备。须穿符合运动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和项目特色的武术服装、武术鞋比赛;不允许赤背、或穿戴宗教、戏曲化色彩的服饰上场,如比赛服装不符合要求,扣0.1分。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按年龄小组、项目编号、分男、女设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双人、对练按年龄小组、项目编号分男、女和男女混编三类设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集体项目按项目类编号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30%(不分年龄、性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三)个人全能。

1.分年龄组,男、女各录取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

2.个人全能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200元、第4至6名各获100元。

(四)总团体大奖:

1.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录取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

2.总团体奖金:冠军获人民币3000元,亚军获人民币2000元,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第4至6名各获人民币500元。

(五)对宣传、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2018年度武术运动贡献奖”。颁发奖金和奖杯。凡组织达60、40、20人以上参赛选手的组织或个人,分别可获一、二、三等奖金,一等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500元人民币。

(六)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含)以上,并以企业名称报名参赛,或A组运动员达10人(含)以上组成的代表队,将颁发“传承中华武术,弘扬民族精神”贡献奖奖杯。


十、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所有代表队报名人员(含领队、教练、随队人员)均须缴纳报名费,每位人民币200元。凭注册有效的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可享受优惠,每位人民币100元(凭会员证复印件)。浙江省企业家协会与浙江省产业联合会会员单位人员同样享受报名费优惠价100元/人。

凡报名运动员人数满10人的代表队,可免1人的报名费;运动员达20人(含)以上,可免2人报名费;以此类推。

(二)参赛项目费:

1.单练、双人、对练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

2.集体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

(三)委托保险费:每位人民币20元。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时间:

1.本次比赛报名一律在浙江省武术协会网站www.zjws.net上“第三届浙江省企业(企业家)武术大赛报名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注册报名,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及人数: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0月20日24点,本次比赛因场地条件限制,参赛人数限定为500人,满500人后报名系统将提前自动关闭。

3.各代表队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后2天内将报名表、《责任声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和汇款单据复印件快递发至组委会(会员需提供有效复印件)。

(二)快递邮寄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1.报名表加盖印章或签名(网上直接打印)。

2.身份证明复印件直接附订在《责任声明书》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任选之一)。

3.《责任声明书》(见附件2)。

4.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直接通过支付宝支付的可以不用交,需截图给组委会)。

5.“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报名时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

(三)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

报名截止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18年10月25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每更改其中某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以传真形式,或用本队报名单中领队、教练手机短信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联系人:李美洲,联系电话:15924206139传真0579-89280552)。2018年10月25日24时后不再受理更改申请。大赛报到后,如遇特殊情况须要更改者,须经“紧急通道”申请处理,联系电话18457963622陈老师,每处理其中某一项内容(指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其中之一内容)手续费为人民币200元。

(五)退赛的处理:2018年10月25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全款退还(报名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六)赛前5天左右浙江省武术协会网站、浙江省武术协会手机微信订阅号(zjws8888)上同时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加以关注。网址:http://www.zjws.net  

(七)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等人员于2018年11月9日前报到,具体见裁判通知单。

(八)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

单位:永康市武术协会

地址:永康市城南路560号(市体育馆内武术协会办公室)

邮编:321300

传真:0579-89280552

联系人:李美洲

微信号:15924206139

电话:0579-89280552

网址:http://www.zjws.net或http://浙江武术79.cn

微信订阅号:zjws8888

赛事咨询联系人:郑同军 戴崇高

电话:13588195767 13738005599

(九)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委托保险费汇款方式:

支付时同组委会确认再进行支付操作

户名:永康市武术协会

账号:3305016772270000063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营业部

款汇出后请发短信至手机13758983436核实,联系人:胡先群

(十)各参赛队于2018年11月9日8:30至18:00前到永康市体育馆报到。领取参赛证件、秩序册、纪念品;报到时须携带交款凭据、或领队教练身份证。

(十一)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由运动队自行联系解决(组委会会提供酒店清单供大家自行预定)。也可选择由大会协助安排住宿,凡要求由大会安排住宿的代表队须提前10天(2018年10月29日24点前)与组委会联系(联系电话: 13967938387   联系人:   楼伟 ),并预缴住宿费。凡已委托订房的代表队,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须承担50%的房费损失。

    比赛中用餐,由组委会服务组联系快餐公司提供大赛期间的快餐供应,凡需要订购快餐的代表队,可在报到时直接购买餐券。


十二、赛事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赛事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等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赛事管理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3 报名表(本次比赛网上报名,无需填写此表,仅供打草稿用).doc

附件1:第三届浙江省企业(企业家)武术大赛报名项目分类.doc

第三届浙江省企业(企业家)武术大赛规程.pdf

附件2:第三届浙江省企业(企业家)武术大赛责任声明书.doc

 

 

 

 

信息来源:浙江省企业(企业家)武术大赛组委会

全国服务热线:

0571-8506037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省体育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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